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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u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流浪金三角 > 第88章
    秦大力说:“我看叫青龙帮好了。我们都是青年人,中国人是龙的后代,我们要互相帮助,所以叫青龙帮。”

    大家觉得有些道理,虽然和旧社会的袍哥大爷青红帮有些牵连,但是毕竟赋予了时代新意,就一致通过叫青龙帮。他们当即叫刺青的人来,每人胳膊上刺了一条张牙舞爪的青龙,喝了血酒,发誓永不背叛。许多年后,焦昆伸出他那条瘦骨嶙峋的胳膊,让我看刺在上面的青龙,我看见那条龙已经褪尽颜色,并且刺得不大高明,更像条可怜巴巴的小蛇。

    这天他们从餐馆走出来,从前的老知青红卫兵手挽着手,在异国他乡酒气冲天地吼着“文革”歌曲,彼此觉得心靠得很近,很团结,气壮山河,有种大串联时代豪迈的熟悉感觉。

    第二十八章知青火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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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知青郜连胜是个自视清高和不大容易合群的人。他出身在一个中学教员的家庭,据说其父是个抱负远大却郁郁不得志的知识分子,而郜连胜基本上继承了父亲的缺点。他热爱空想,痴迷于书本和理想主义,愤世嫉俗,看不起小市民习气的广大同学,而这些同学大多都是红五类工农子弟。他刻苦攻读马列主义的结果是对中国国情更加一无所知,更加脱离群众,正是这种孤芳自赏的毛病促使他向往并投身到国外的革命洪流中。

    外国的月亮并不比中国圆,尤其是金三角的月亮。他不仅没有找到理想中的革命队伍,反而变成一个可耻的偷渡犯,关押在缅甸的牢房里。后来事情的发展继续走向愿望的反面,他身不由己,不得不堕落到与国民党残军和走私马帮为伍的地步。关键在于,在这个硝烟弥漫的金三角,他像只老鼠一样渺小无助,他一旦离开这支说汉话的军队,立刻就会被不知道什么人逮了去,关在牢里或者当场打死,比之猪狗命运还不如,所以他在保全生命和拯救灵魂的两难选择中放弃了后者。

    郜连胜像个悬浮在空气中的人,他当上国民党护商队员是出于迫不得已,因为他无路可走,不得不屈从于命运安排。但是他又不肯甘心堕落,因此他的精神常常要起来造反,反抗眼前的一切,这就使他性格分裂行动反常。在外人看来,他的行为举止常常是古怪和难以理解的:心高气傲,却精神萎靡;嫉恶如仇,又难以亲近;与世俗享乐为敌,拒绝嫖娼,不吸鸦片,离群索居,落落寡欢。

    一次护商途中,他亲眼看见刘黑子和于小兵把一包沉甸甸的东西藏在驮子下面,他向黄队长揭发了这件事。但是黄队长似乎不大相信,并不积极主动去捉拿赃物,待到磨磨蹭蹭去指认,赃物早已经不见了,长官为此赏了他一顿耳光,并罚他扛了三天重机枪的脚架。

    长官的耳光并没有把郜连胜打清醒,北京知青是个坚持真理的人,他决不肯轻易服输,何况他认为自己决没有做错。为了捍卫自己的清白,他更加认真地监视刘黑子,决心抓住他们的罪证。这时刘黑子已经拉拢了队里所有知青为同伙,他们在郜连胜挨打的时候都很幸灾乐祸,没有一个人站出来为他说情。也就是说,郜连胜已经被自己的知青战友孤立起来了,成为众矢之的。回程途中,夜里发生了一起子弹走火的事件,有人不当心拉动枪栓走火,将一串子弹不偏不歪地打在郜连胜睡觉的帐篷里,只因当时他碰巧蹲在外面解手,才得以幸免变成一具血肉模糊的尸体。

    走火事件之后,郜连胜魂飞魄散,自知无路可走,就想法调离护商队。正好学校来人在知青中选拔先生,郜连胜写得一手相当不错的毛笔字,并且对繁体汉字也不陌生(金三角使用繁体汉字),就被选拔来到总部所在地美斯乐兴华学校教书。

    这时候他碰见昆明女知青姜小玲。

    他们原本在腊戌拘留彼此见过面,姜小玲是因一念之差出境的。她与一道插队的女知青搞不好关系,大家就异口同声诬陷她偷了五斤粮票,为了该死的五斤粮票,她一怒之下就出了国境,以此证明自己的清白无辜。现在看来,这个一念之差是多么幼稚,多么荒唐可笑。问题是当时的女知青姜小玲只有十六岁,以我们今天的法律来解释,属于未成年人,不具备自主能力,正是幼稚和容易犯错误的年龄,所以后来的事实证明,她还要为自己的年轻幼稚付出沉重的代价。

    在金三角,汉族女人是宝贝,男多女少,来自国内的年轻姑娘更是稀罕之物,而念过书有文化的女学生就是宝中之宝,所以姜小玲被安排在军队医护所作护士,身价百倍,可以肯定没有人再为几斤可怜的粮票诬陷和折磨她。在腊戌拘留所,姜小玲长得又黑又瘦,胸部平板,像个没有发育的初中生,郜连胜根本没有把这个黄毛丫头放在眼里,所以当他在美斯乐见到护士小姐姜小玲时,竟一时没有认出来。

    在金三角这个到处都是穿军装的男人社会里,护士小姐一身雪白,好像出污泥而不染的白衣天使,娉娉婷婷地出现在人们面前,吸引四周许多羡慕好奇的目光。护士小姐戴着口罩,显得高贵而神秘,只露出一双黑黑的大眼睛让你去胡思乱想,所以当这位护士怯怯地唤了郜连胜一声,他不仅没有反应过来,而且张着大嘴,那种样子真是又惊讶又傻气。

    姜小玲不得不取下口罩,露出藏在口罩后面的庐山真面目,她原先已有思想准备,如果郜连胜对她态度冷淡,她就不跟他说话,反正这里对她献殷勤的男人多的是。问题是这回郜连胜不仅没有从前的清高傲慢,而且还从喉咙里发出一种接近窒息的“哦、哦……”响声,不知是赞美还是惊叹,总之跟一只被扼住颈子的鹅差不多。

    “你不记得我了吗?”姜小玲说,“在腊戌,我们关在一座牢里。”

    “是的,我们关在一起。”北京知青说,“那时候……我们就认识了。”

    “你现在还好吗?”护士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尖说。

    “还好还好。”北京知青也低下头,也看着自己的脚尖说,“我现在做了教书先生,就在医院对面的学校里。”

    女知青抬起眼睛看他一眼,说:“做先生,真好啊,祝贺你。”

    男知青也看她一眼,连忙说:“哪里哪里,还是你好,救死扶伤,跟白求恩大夫一样。”

    从此两个同病相怜的人儿就走到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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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三角说大也大,说小也小,凡是知青的事情,再远也会传开来。

    没多久这件事就传到刘黑子的耳朵里,他把青龙帮弟兄找来商量:“听说那个家伙,跟医院的女知青搞上了,不能让他们好。”

    秦大力不解地问:“他们好,管我们什么事情?”

    刘黑子横他一眼说:“我就是不许他们好,不让他们高兴。郜连胜把我们事情捅出去怎么办?”

    余新华说:“我老婆从前跟那女的关在一起,她叫姜小玲,脾气很古怪,不大理人。”

    焦昆本想去教书,不想位置被郜连胜抢走了,心里也很不平。他愤愤地说:“去搅散他们,叫他们好不成。”

    刘黑子看他一眼,抢白他说:“就派你去,怎么样?”

    焦昆比较懦弱,关键时刻常常派不上用场,他属于那种动口不动手的白面书生,就嗫嚅着嘴不说话了。秦大力自告奋勇地说:“我去揍他一顿,让他放明白些。”

    没想到郜连胜根本不买青龙帮的账,加上有了女朋友,勇气倍增,竟与秦大力当场厮打起来,打落对方两颗门牙,自己肿了一双眼睛,眼圈黑黑的像大熊猫。秦大力回来把经过加油添醋地说了一遍,尤其说道“他说要把你们全都告上军事法庭,枪毙你们”时,焦昆说,他看到刘黑子的脸如铁板,眼睛里冒出杀气。

    于小兵看大家一眼,说:“既然如此,也就留不得他了,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有他没我,有我没他!”

    秦大力说:“将那女的一起干掉,省得她多嘴。”

    过了许多年后,当事人焦昆回忆说,这个近乎疯狂和残暴的杀人举动几乎没有经过多少预谋,甚至没有人反对,简单得好像宰一只鸡,一条狗,事情就这样决定了。准确说两个同龄人,两个“同为天涯沦落人”的知青命运就被另一群知青决定了。他们找了一个根本不能成为借口的古老借口:“捉奸”。于是这群从前的老红卫兵,在帮主刘黑子带领下,气势汹汹地闯进郜连胜住处。郜连胜是个有骑士风度的男青年,他一看对方来者不善,连忙用身体护住女朋友。刘黑子年轻的脸上挂着一丝沉着和开心的微笑,他不慌不忙地抬起枪口来看看,还轻轻地吹去枪管上看不见的灰土,然后慢吞吞指向比自己大几岁的北京知青,手指动了动,连开数枪。焦昆看见郜连胜脸上立刻呈现一种惊愕和疼痛的怪异表情,身体像火烤的虾米一样蜷曲起来,他没有挣扎,而是从喉咙里轻轻叹息一声,不知道是为别人还是自己,然后重重地跌倒在地上。刘黑子冒烟的枪口本来已经抬起来,但是当他看到姜小玲丰满的身体时,又临时改变主意。

    “……老子要跟你玩玩,婊子!”他用枪管撩起吓呆的姜小玲的衣服,不怀好意地说:“你跟他睡觉很舒服是吗?老子今天让你过足瘾!”

    他挥动手臂,狠狠打姜小玲耳光,打她的脸,然后要强奸她。于小兵拦住他说:“不行大哥!你要么杀掉她,要么娶她!”

    刘黑子很扫兴,骂骂咧咧地出门去了。于小兵对秦大力使个眼色,秦大力朝瘫在地上的姜小玲开了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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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青火并事件没有受到认真地追究,或者说基本上没有人追究。金三角民风野悍,械斗事件时有发生,在外人眼里,这是一起争风吃醋的桃色事件,属于知青内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