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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u小说网 > 穿越小说 > 赌徒陈汤 > 第一章 乐萦(一十三)
    阿舅下意识地喊叫道:“来人,快保护张侯!有贼盗,有贼盗!”

    张侯的侍从早就围上来,众星拱月般围住了他,手里环刀出鞘,齐齐前指。也许在这种刀戟森严的护卫下的缘故,张侯显得比阿舅要镇静点,他尖声道:“你们是什么人,竟敢攻击国家亭舍。”

    那个挽弓的中年汉子冷笑了几声,露出一口黑中带黄的牙齿,好像被虫蛀过的朽木,零落不堪。它的参差不齐,又让我联想起海底凹凸不平的绿色礁石,随时都可能从里面飘浮出长长的海带。这是一种天天吃糙米的人独有的牙齿,我大概可以猜出这个人的身份了。

    “我,太行王赵孟,来向诸位府君、将军借点钱和粮食,乖巧的话,就赶紧照办,饶你们一命,否则就别怪我不客气了,我以西王母的名义保证!”他大声道。

    我们面面相觑,面色死灰。果然是群盗。之前听说常山、太原两郡的铁官徒造反,夺取郡武库的兵器,杀死县令,聚保太行山,抢掠过往官吏行人,为首的名叫赵孟,自称太行王。两郡郡守早发兵围剿,声称已经完全剿灭,没想到他们还活蹦乱跳。

    我下意识地死死抓住夫君的衣袖,指甲几乎要嵌进他的肉里。他疼得吸了一口凉气,道:“阿萦,不害怕,要死,我们,一起死,我不会,抛下你,不管的。”

    这个没有出息的男人。我有点失望,可是我失望什么?谁能对付得了这么多贼盗。子公能吗?

    那赵孟听见他的话,朝我看了一眼,脸上顿时露出惊呆的神色,赞道:“这位小夫人好漂亮,啧啧,真是不错,很是不错。我一生从未见过这么漂亮的女子。我以西王母的名义保证。”

    天哪!这贼盗头目竟然看上了我。这也难怪,我的美貌究竟有目共睹。我的身子下意识地往夫君身后躲。

    赵孟嘴里还自言自语道:“啧啧,不错……”边把手上的弓往身上背去,边朝我身边走来。

    我望着他嘴里的礁石,身子簌簌发抖,又迅疾侧头望了一眼我的夫君,他也面如土色。

    还好,赵孟在距我只有两三尺远的地方,站住了。这时,我才看清,他的脸像柚子皮一样,疙疙瘩瘩的,散布着细细的星罗棋布的伤疤,可能是在常年的冶铁劳作中烫伤的。他的双手也黑不溜秋,积满了黑色的污垢,那些污垢是如此陈旧,看来已经和他的皮肤相濡以沫,融为了一体。我同时还发现,他左手的手掌少了两根手指,大概因为身体的残缺,让他愈发显得浑身上下充满了暴戾之气。

    “小夫人,跟我走罢。你当王后,我当国王,我们南面称孤,可不比跟着这个该死的小吏强一百倍。”他笑嘻嘻地说,黑黄的牙床上下张开,几根浑浊的黏液线顿时在上下牙床间摇曳,像蛛丝一样,使两块牙床的分离显得颇为优柔寡断、依依不舍。

    我感觉胸臆间一阵翻滚,但是强行忍住,没有吐出来。

    他皱了皱眉头:“你如果答应我,我就饶了这堂上所有人的性命,否则全部杀光。我以西王母的名义保证。”

    “哇”的一声,我忍不住哭出声来。

    他身后的那些贼盗顿时笑得前仰后合,好像大风吹刮下的麦田。

    “扑通”一声,夫君突然跪了下来,哀求道:“大王,我妻子,正怀着,身孕,求大王,饶了她。我可以,买几个,年轻貌美,的婢女,送给大王,做姬妾……”

    他称呼贼盗头领为大王,简直是疯了。就算今天能逃得性命,如果有人向朝廷告他一状,那一定会判处他腰斩,这是毫无疑义的。不过,我倒萌生了一丝感动,毕竟他是为了我,不得已才这样做。

    “怀孕了?”赵孟愣了一下,他搓了搓手,显得颇为局促,突然抬腿一脚将我夫君踢倒在地,骂道:“你他妈的要是敢骗我,我就把你五马分尸,五马分尸,说到做到。我以西王母的名义保证。”

    夫君在地下打了个滚,爬起来,迅疾又恢复了标准的跪姿,叩头如捣蒜地说:“大王,我说的,句句,是实。”

    赵孟拔出刀,用刀背按在我夫君的背上:“什么句句是实,你说话结结巴巴,显然心里有鬼。说谎的人才会结结巴巴。”

    “不——是,不——是,”夫君越发急了,“真的……”

    我不能再袖手旁观了,赶忙代他答道:“我夫君平常就是这样说话的,他没有说谎,只是口才欠佳。”

    赵孟抬头看着我,脸色和悦了:“真美。很好,既然有美人为你解围,本王就饶你一命。不管她怀孕不怀孕,我都要定了。不管她现在肚里的还是将来肚里的,全都是我太行王的儿子。我会封他们为小王,我以西王母的名义保证。”

    他又踢了我夫君一脚:“滚罢,看在我们两人有相同爱好的分上,你可以留下一些钱不交给我,自己去买个婢女做老婆,反正这个女人我要定了。”

    夫君顿时瘫在地下,哀声痛哭。阿舅脸色铁青,欲言又止。阿姑则低头哭泣了起来。

    二四

    张侯突然拱手道:“这位赵君,我可以给你五百金,请你放过这位女子,有五百金,天仙也能买到,何必要人家正怀孕的家眷为妻呢?再说这也是有损阴德的。我是富平侯张勃,你完全可以相信我的话。”

    赵孟上下审视了张侯几眼,道:“原来是一位列侯,失敬了。今天运气真不错,捕获了一位列侯。我早说过,跟着我太行王,以后钱花都花不完。”

    他身后的同伙爆发出一阵爽朗的笑声,看来当强盗也挺开心的。我想。

    张侯的侍卫则个个脸色严峻,露出恐惧的神色。贼盗的人数是他们的数倍,而且都执着长兵和弓弩,他们的害怕不是没有缘由的。

    “好了,你有五百金,如果带在身边,那不都是我的吗?如果还在长安,我也没耐心等你去取。”他突然加大了声音,咆哮道,“给我把这个女人带走!不要惊吓了她。”说着他拔出腰间的环首大刀,“快点把你们的钱都交出来,否则,以西王母的名义保证,我要屠亭了。”

    两个贼盗立刻跑上来,一边抓住我的一条胳膊就往他们那边拉。

    我看见阿舅王翁季身体摇晃了两下,好像站立不稳。阿姑的哭泣声越发壮烈,夫君也茫然失措。张侯则皱紧眉头,一筹莫展。

    赵孟将刀背在几案上敲道:“都他妈的不许哭,号丧啊。”

    只听尖利的一声,阿姑的哭声虽然措手不及,但到底还是停住了。

    赵孟笑了笑:“很好,免得我发火。”他握着刀,来回走了几步,又道:“不瞒诸君说,今天我本来预备将诸君杀个精光的,但是幸而获得这个美人,是件喜事,所以不得不改变主意。只是,我们这行的规矩,刀既然拔出来了,就不能干净地放回去,否则以后再也杀不到人啦。所以,我还得杀一个给它充饥。给你们一刻时间,自己推选一个出来献血罢。如果婆婆妈妈的不选,我就一股脑儿杀个干净。”

    堂上的人都面面相觑,没人吱声,显然谁都不愿意死。

    赵孟不耐烦了:“那我就杀官最大的罢。”他挥一挥手,“给我把这位列侯请过来,今天我的刀也要尝尝贵种的血了。”他突然像唱歌一样哼道,“大刀大刀真多福,饱饮贵血真舒服。”

    阿舅大惊,脱口道:“不能,张侯可万万杀不得,杀不得啊!”

    “你如果想换他的话,我也不反对。”赵孟停住了歌声,斜眼看着他。

    阿舅嘴唇煞白,不发一言。

    赵孟后面的强盗举起长矛冲上前去,向张侯逼近。张侯身边虽然有十来个侍卫,但手中只有腰刀,眼睁睁地看着长矛伸近,完全丧失了反抗的勇气,每个人手中的刀尖都不由自主地滑向地面。

    这时,空气中静得一根草落到地上也能听见。张侯的脸色看似挺平静的,但从他脸上肌肉的收缩情况来看,显然还是有一点恐惧。

    我很想帮张侯求情,但是看到这帮强盗凶神恶煞的模样,又生怕惹祸上身。人真是一个可鄙的东西,明知道命运相同,而总怀着侥幸,哪怕灾祸延迟得一刻也是好的。

    可是我终究忍不住,我对张侯的印象很好,他的官那么大,可是脾气这么不坏。这样的人显然杀一个就少一个,非常可惜。我于是嗫嚅着对赵孟说:“大――大王,能不能不杀张侯,他是个好人。”

    赵孟上下看了我两眼,还是笑眯眯的:“美人,按理说你开了口,我必须给你点面子。但是,那就是拿我们的脑袋开玩笑了。”他突然又大发兴致地哼道,“美人美人真美貌,但是脑袋更重要。”接着立刻正色道,“上次我在石邑县抢了一个美女,因为心软,听她的劝告,饶了她情人一命,后来搞得几次出战不利,手指还丢了两个。我们请的建除家说,就是因为上次没血喝,我们的刀不高兴啦,拒绝再帮我们干活啦。最后听从建除家的劝告,杀了那个抢来的美人,才得到禳解。”

    我不寒而栗,再也不敢吱声。

    张侯身边的侍卫在长矛的进逼下,已经不由自主地退到了墙壁。贼盗用长矛像赶猪一样,把张侯赶到了赵孟跟前。

    赵孟看了张侯一眼,自言自语地道:“还缺个砧板。”

    大家都默不做声。

    “聋了吗?”他突然又吼道,“给老子拿个砧板来,老子数三下,再不拿来,老子又要改变主意啦,要把诸君一股脑儿杀个干净。你们这些畜生,当初在铁官作室是怎么对待我的,我也要让你们尝尝相同的味道!我以西王母的名义保证。”

    他的脾气真是反复无常,我的头皮阵阵发麻。天哪,这样的人我日后怎么侍侯?想到这里,我觉得自己特别可耻,难道我真有勇气腆颜活着去侍侯这个疯子吗?

    一个亭卒身体颤抖了一下,赶忙答应了一声:“我去拿。”

    很快他抱回了一个圆圆的砧板,放在赵孟面前。

    赵孟的神智的确有点不大正常,他这回又恢复了平静,温言对张侯笑道:“请君侯上砧!”

    张侯环顾了大家一眼,每个人都低头看着自己的脚面,他绝望了,双膝一软,无可奈何跪倒在砧板面前。他把脸侧了侧,让头颅安详而平稳地躺在砧板上。

    赵孟满意地笑了笑:“很好,君侯死后不要怨我,只怪你的手下全是懦夫。有这帮懦夫,你们汉家的天下也该完蛋了。”

    说着,他双手高举环首大刀,深深吸了口气,就往下猛砍。

    我吓得闭上了眼睛,突然听到门外大叫一声:“且慢!我愿意代张侯受死!”

    赵孟的双手一震,硬生生把刀收回。我们大家都把脑袋移到适合的位置,朝那声音所在处望去。

    一个青年男子,穿着干净的灰色短衣,大踏步走进了屋子。我感觉自己的心脏差点要从胸腔里蹦了出来,完全信不过自己的眼睛。

    因为,那个人竟然是我曾经日思夜想,到现在也没有完全忘怀的——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