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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u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重生之影帝歌王 > 第99节
    舞台上的大屏幕上立刻显示出嘉宾评委投票,贺菱琪的一票给了公西臧。

    “不刻意,不卑贱,干净纯粹,相由心生呢,歌也是心声!我选小路。”元希不买贺菱琪的帐,大胆地对着干,“而且小路居然将《红唇白齿》唱成了灵魂布鲁斯,我很期待他下面要怎么唱这一首爵士乐。”

    爵士乐是布鲁斯和其他类型音乐糅合发展的产物,对技巧要求高,并且更要求有特殊的嗓音。

    这首歌由现场观众选出,节目组提供歌单时也附注说明过爵士乐。现场观众更多人选这首,自然是带着点让路语茗出丑的想法。特殊嗓音,正是路语茗现在缺的。

    第二首歌依旧由公西臧先行。

    公西臧撞到《just》好像天上砸下了大运,他的嗓音独特是公认的,爵士技巧更是专门练过。而公西臧练习技巧的时候,就是用的这首《just》,甚至自己乐队即兴的爵士演奏也被录下来作为伴奏带!

    公西臧立刻要求这首歌不用现场乐队,而是用自己带来的伴奏带。

    节目组有些尴尬,本来号称绝对公平,这次怎么能使用自己带来的伴奏带?但公西臧却坚持要用。副导演只好去征求路语茗方面的意见。

    “伴奏带?这公西臧怎么这么多幺蛾子?”吉如有些诧异,“不是说只有自选歌的伴奏可以自己做主吗?”

    “爵士乐要想出彩,除了歌者,还有伴奏也要出彩。如果伴奏有即兴出彩的表演,那对我们就太不公平了。”苏九从技术方面表示不同意。

    倒是路语茗想了想,笑着说:“好啊。不过他要用伴奏带,公平起见,我也要求用自己的伴奏。”

    “这个自然可以。”副导演立刻点头,得了同意,兴高采烈地要去复命。

    “等等。”楚修宁叫住副导演,“我们这边同意可以,你让公西臧自己上台对着镜头要求。”

    “这么复杂做什么?到台上让观众都看见,会破坏他的形象吧?反正伴奏带而已,观众不一定听得出来啊!”副导演为难。他现在是一点都不想和公西臧说话。

    “形象管理,公关考虑。”楚修宁配合路语茗,“谁让他自己提出无理要求的?上个台都不敢了?”

    副导演蔫蔫地去找公西臧。没想到公西臧真的缺了一根筋,自己上台,在观众面前要求使用自己的伴奏带,并且表示路语茗不服的话,也可以学他用自己的伴奏啊。

    用就用吧。观众更在乎的是视听享受,公西臧唱爵士的技巧精湛,伴奏优质,各种乐器配合精妙,两厢配合异常有趣。

    “公西臧对这首歌的处理真是不一般!不愧是路语茗之后最有潜力的新人。”嘉宾席上已经炸开了锅,相比较《红唇白齿》,爵士乐才是职业歌手可以专业范畴。

    对爵士乐,嘉宾中没人能比梁阳更有发言权。再者梁阳虽然也听人说起公西臧的做法,但他更是在这个节目上目击过路语茗揍于茂。他反而对路语茗的感官更差一点,现在毫不吝啬地夸起公西臧来:“他唱爵士的技巧太好了!颇有新奥尔良爵士的真传,热闹、激烈、充满生机。《just》本来就有写怀旧情怀,新奥尔良爵士又是上世纪三十年代的传统爵士乐,配合起来唱,味道独特。”

    元希冷哼:“仗着自己的伴奏好而已。。”

    “公西臧也说过,小路可以用自己的伴奏的。”贺菱琪出声打断两人可能的争执,“看小路出场了,咦不是他一个人。”

    路语茗微笑出场,身后跟着个人——柯颜。两人穿着同样的红色t恤,柯颜抱着这一个萨克斯,路语茗则端着一个吧凳。拿着凳子这么丢份的事,路语茗做起来却很自然。

    到了台上,路语茗将吧凳放在长杆麦克旁边,笑着看柯颜,向吧凳歪了歪头,示意柯颜坐。柯颜一点都不客气,坐在椅子上,抱住萨克斯。

    路语茗站在麦克前,指着柯颜:“这是我的伴奏。”

    公西臧用自己的伴奏带,里面好多种乐器齐奏,热闹非凡。而路语茗却只用一个柯颜?这又是演哪一出呢?

    观众齐齐晕了。

    路语茗却没有解释,只是转身冲柯颜点头。

    萨克斯响起,音色美妙表换,深沉平静,又富于变幻。而萨克斯在柯颜的手上,完全发挥了“无与伦比的风流乐器”的称号。爵士乐第一乐器,非萨克斯莫属,这种富于变幻的特点,恰好和爵士乐即兴演奏的要求相契合。

    成熟的爵士乐乐手,会用成熟的即兴表演为爵士乐添彩。甚至有一种说法:爵士乐是作曲和乐手共同创作的产物。而恰好,柯颜就是这样成熟的爵士乐乐手。萨克斯在柯颜手中,时而激烈,时而深沉,时而狂躁,时而感伤。颤音、吐音、滑音完美衔接,演绎。

    路语茗还没有开嗓,公西臧自认为了不起的伴奏已经输了。

    等到路语茗哼唱完一句,公西臧已经完全输了。

    路语茗的爵士技巧之高,让梁阳为之叹服。他对节奏、和声以及结构织体的运用已经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即兴手法更是和柯颜完美契合,他的歌声本身就可以变成另一重乐器,和柯颜的萨克斯完美融合。

    国内观众对爵士并不会了解太多,很难将路语茗的这首爵士归于某一类爵士。但《just》是一首怀旧音乐,这是众所周知的,而路语茗此刻的歌声就仿佛从老式唱片机里流淌出来一般。

    隔世阳光中,飞舞尘土里,老上海的某处民宅,幽静的厢房一角,留声机慢慢放出歌声。身着旗袍的女子,素手挽起唱针。

    歌声戛然而止。

    路语茗不但完美地完成了演唱,而且用小众的爵士打动了所有人。这一曲完毕,众人已经不在关注伴奏了。

    梁阳情不自禁地站起来鼓掌:“太厉害了!技高一筹!小路太让我震惊了!嗓音被他运用的很特别!爵士乐的精髓,他的即兴太美了!天马行空!”

    没有即兴的爵士乐,是空有躯壳的。

    “谁!是谁说小路嗓音不好的!谣言!他居然能练出这样磁性特殊的嗓音!还有这即兴技巧……”元希大惊失色,“妈呀,他居然这么厉害!我以后要怎么赢啊!”

    “小元希,你就不要想东想西了。”贺菱琪一边鼓掌,一边安慰元希,“这样的技巧,还有即兴表演,大概路语茗都赢不了。”

    元希嘟起嘴,胡闹:“我要给小路投反对票!他让我有威胁感了!”

    这一场,路语茗用技术征服嘉宾,用完美的歌声演绎征服了所有观众,完胜!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因为内什么词躺枪,被锁了,今天试试用~回避下,应该不会被锁了吧……

    正文、第136章

    一位嘉宾投票等于一百现场观众投票,一位现场观众投票等于一千网上观众的投票。也就是说嘉宾一票等于网上一万票。

    舞台后方的大屏幕上,元希真的把一票投给了公西臧。

    元希你是来捣乱的吗?

    观众纷纷送元希白眼。路语茗却连屏幕都没看,唱完就要和柯颜下台。

    “小路,等等等等。”主持人拉住了路语茗,拿着话筒对台下观众说,“比赛的五首歌已经唱完两首,现场观众和嘉宾评委的投票结果也统计出来了。”

    主持人说着话,公西臧也被工作人员请上了台。

    “我们来听听两位参赛者对对方两首歌的评价吧。”主持人将话筒递给了公西臧,善意地给路语茗留下休息时间。

    公西臧双手握住话筒,保持自己的轴对称,看向路语茗:“第一首显然我唱得好,第二首你只不过是仗着伴奏好!”

    囧,主持人的脸立刻呈现一个大大的“囧”字。这特么的好歹客气下啊!从前公西臧不是很会煽情的嘛?什么小时候缺吃少穿爹不疼娘不爱只靠唱歌排解……现在虽说是擂台赛,难道连风度都不要了吗?

    路语茗冷静克制:“滥情自是无情,《红唇白齿》很合适公西臧。《just》用新奥尔良爵士的方法唱,发挥得不错,技巧娴熟,但即兴方面需要磨练。”

    路语茗完完全全在评价对方。

    “小路说的好专业,为什么不说说自己的发挥呢?”主持人显然更喜欢和路语茗说话。

    路语茗眨眼反问:“不是你让评价对方的演唱的吗?”

    休闲的装扮,天真的表情,笃定的语气,一派少年人的直率,让人气也气不起来。

    主持人被噎死,但他就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敢反驳眼前这位。于茂被踹的一脚,揍得几拳,记忆犹新啊!

    主持人只好委屈又可怜地说:“那小路你自己感觉如何?”

    “好久没唱了,才两首,非要说感觉,”路语茗冷静又淡定地说,“不过瘾。”

    “过……瘾?”主持人瞪大眼,干笑,“小路的态度还真是放松呢。”

    “你这是在小瞧我吗!”公西臧全身是刺,弓起背好像刺猬,“还有三首,路语茗,你等我虐你!”

    路语茗随性笑了笑:“三十首你也虐不到我。”

    路语茗看似在说大话,台上台下,镜头内外都在为他惋惜。可接下来的时间,路语茗用实际行动证明了,即使公西臧再唱三万首,也真的虐不到他。

    路语茗从不说大话,这是□裸的实力碾压!

    第三首,网友选歌《哎》。看热闹的不怕事大,网友充满娱乐精神,选的《哎》是一首情歌对唱。

    公西臧和路语茗同台对唱,公西臧开嗓飙高音,一声高音飙到c3。接着疯狂炫技,花腔、颤音、迴音、滑音、倚音轮番轰炸,挑战人耳极限。

    炫到观众头晕眼花,路语茗轻松一声叹息,喉下共鸣,似夜莺轻啼。以简破繁,清风过境,让公西臧的花哨全成了多余。接着,路语茗只用了一处滑音,甜蜜俏皮,恋爱气氛全开。一边是一团乱麻般的技巧,一边自然轻松真情实感,高下立判。

    第四首歌来自嘉宾评委的恶意,摇滚rb——《in dark》。公西臧大大你不是嗓音好嘛?嘿嘿,咱来个重金属摇滚,沙嗓!你来呗来呗来呗!

    这次是路语茗先上台。端正一站,路语茗高举起手,拇指按下中指和无名指,先来个金属礼。接着完全专业的沙嗓开场,重金属的嘶声、压吼、深喉、尖吼轮番用起来,唱high了再来了一段哥特唱法。

    内行自己去看门道吧,咱们外行看看热闹。一首歌,霸气、喧嚣、阴冷的鞭挞磨砺鼓膜,让人战栗。路语茗化身堕天使,亡灵气场全开,要将天堂拉下地狱。

    再等公西臧上台,哪里能唱出这样恢弘可怕的气势?

    至于第五首,路语茗的自选歌。这还多说些什么呢?我的主场我做主。可怕的助攻们也来了!柯颜、瞿皓、苏九、郑萄,各自扛着武器上台,乐队清一色的白色制服,领口、袖口镶起暗金色排扣。

    俊男靓女,先在视觉上扫荡全场。路语茗握住长杆麦克,深吸一口气,久违的舞台,久违的乐队!他伸手示意,接着鼓声独奏先行,贝斯跟上,恣肆恢弘。迷你剧主题曲《忘记世界》第一次现场,引爆全场。

    现场五百名观众疯狂了。迷你剧主题曲的流行是乐队实力硬拼出来的,没有参杂其他任何因素。但谁也没想到,现场会更加震撼人心。

    一曲罢,擂台赛是个什么鬼,公西臧算个屁。乐队分明开启了演唱会模式,不知是谁捣乱叫了句“安可”,“安可”在全场此起彼伏。

    五百人的分贝,不容小窥!

    据说网络转播都被弹幕“安可”占领了。

    乐队本来把舞台让给公西臧的,结果只好再登台,路语茗抓了抓头发,商量着说:“乐队新排的一首民谣,首场献给大家。大家不要嫌弃。”

    鼓掌!

    民谣如暖阳中的海水,平静温和,漂浮在海中,如同重回生命最初的样子。身边有鲸鱼游过,还有海豚嬉戏。

    强大的控场,娴熟的技巧,丰富的情感。歌曲仿佛路语茗身体里流淌几世的血液,是跨越轮回也不能改写的信念。他能唱出歌的魂魄。

    直到此时此刻,zero的老粉终于出声。路语茗不再是他们心目中的主唱替代者,而是继承。即使他失去了完美的嗓音,他们也还是认可了他,就是主唱!

    迟到的zero重组祝福,通过电流、网线迅速集结,最终呈现在舞台的大屏幕上。

    安可唱完,现场观众善意安静下来。路语茗在众人的示意下转身。

    屏幕上写着:小路,主唱!接着无数的老粉丝实时留言迅速闪过,有致歉,有期待,有祝福……

    路语茗站在舞台上,垂手伫立,良久无言。柯颜放下贝斯,走到路语茗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郑萄扔了鼓槌,大摇大摆地走过来抱住路语茗的肩膀。瞿皓和苏九也来啦,大家勾肩搭背。

    路语茗转头看向台下,几个人立刻会意,齐声嚷嚷:“楚修宁!吉如!祁燃!”

    祁燃和吉如都激动得不能自已,两人无比默契,一人抓住楚修宁一只胳膊就扑上台去。楚修宁一脸无奈,祁燃上台就把他塞进了郑萄和路语茗之间。

    团队所有人齐聚,一起转身,向台下鞠躬致意。全场掌声雷鸣,久久不息。

    至于公西臧和他最后一场要上台唱的歌?

    方倩德和唱片公司的助理眼看着大势已去,为了不让公西臧再丢人,生出一堆麻烦,他们把公西臧硬生生拖走了。等到节目组想起这个人的时候,节目时间点早就过去了。

    擂台赛?公西臧完败?已经没有任何意义。

    这一场光辉闪耀的擂台意义在于,一只成熟而优秀的乐队以强势无匹的姿态,横空出世。

    节目组却不放过公西臧,似乎要宣泄下之前公西臧搞砸他们节目的怨气。节目组乘胜追击,放出了赛前纪录片。

    首先是公西臧的,还算中规中矩。有唱片公司压阵,摄影师并没拍到什么特别劲爆的内容,只是重复不断的选歌、唱歌、训练。而对他本人的所谓采访,也是不断地在说些高大上的专业术语。总而言之,枯燥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