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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u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神骨典 > 第14章
    只不过是一只手表么?但——车上的防雨苫布下面都有一些什么样的货物呢?这可是一辆超载严重的东风大货车。

    这人身上的袋子自然也不会是真空的,他动作熟练地从一只裤袋里面,摸出一把刀口已被磨得削铁如泥几乎利不可挡的小刀子。这把刀只有十来个公分长,要不然随身携带着也会很不方便的。

    小刀外面的牛皮鞘子已卸了下来,这人抬头望望空中的一片星云,手上一发力便刺了下去。

    车上这种防雨的纺织品质地既粗又厚,是用致密的帆布或者亚麻布浸在防水液体中制成。但是它只防水不防刀子!

    加上太阳日复一日地曝晒,以及冬日寒冷恶劣的天气在迫害着,风霜雨雾——它的一些部位已完全僵硬成块了,所以一刀子下去便“嘶”的一声,自动裂开了一个老大的口子来!

    空中的星云还在,月晕。月亮的周围有一个大圆环,看来天气要变化了。

    月色下,这人站起身子双手捧着从已经被破开的洞里面取出来的手表,忽然跳了起来往后仰倒,一直翻了好几个筋斗。

    他见到手表是“雷达”牌子的,而那个表带是黄金铸成的,在金光闪烁着。“错不了!错不了。”他赶紧把金表带含在口里用牙齿使劲地磕碰了好几下,“这回还不发发,哈哈——”

    看到透明玻璃的表壳里面镶着一粒又一粒无色正在闪闪发光的钻石,他忍不住用自己的嘴唇亲了亲它。

    “哎呀!”便是一声轻呼,宝贝出事故了。原来那块玻璃薄片已碎成了好几瓣,其中的三瓣还在“青面獠牙”地向上开放呢!这人从空中掉到这里时,已经很不小心地把它压碎。

    祸福相倚,如果没有压碎它又怎知它确实的存在呢?

    这人却顾不得唇部的伤口上在往外汩汩而流的鲜血了,从上衣袋中忙不迭地取出一只小手电,点亮了查看表壳内的钻石是否还是星罗棋布,是否和天上的二十八星宿那样还没有移位。

    满天的星斗!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它们一颗颗地按部就班在极力煽动着人类自古以来就已经贪得无厌的心理发挥作用。

    星星的主人吁了一口气,很满意地笑着,可是一张嘴却马上吸入一股甘甜的汁液,是血。

    想到身上还有一个小伤口,他又从另一只袋中拿出一只创口贴……

    他从来认定自己命交华盖,早就想出家做和尚了,因为听说只有做和尚的人命交华盖才会走大运。

    他的内心狂热,肚中永远有一团火在烧,颠沛流离风餐露宿,苦中作乐丝毫不以为苦。认识他的人都称呼他为“鹰前辈”,而他的名字叫胡披风。

    在公路的斑马线上摆出一副英雄气概与一只野狗对峙,街道上不停打着漂亮的响指迈步追美女,酒店里与人划拳拼酒量,地下室中的一场豪赌令人一夜提心吊胆。

    天仙的奇迹,一路燃烧而不中止飞翔。这都是鹰前辈燃烧的翅膀在兜光城留下来的痕迹!

    货车急驶,奔向远方,奔向黎明……四处寂静无声,只有车轮在地面飞掠的声音不停。胡披风把耳朵伸在货车的尾部,看着尾灯,俯身探头地倾听着。

    他把那件天赐的异宝用双手紧紧捏着小心翼翼地揣在怀里,心中猜想着它为何会如此轻易就让自己得到手的问题。

    “也许……命里有时终需有,命里无时莫强求。”他匍匐着悄无声息地爬到前面去了,揭起车头上那块蒙住了后窗玻璃的苫布其中一只角,见到驾驶室内有两个人。

    一个已经睡得像一头死猪,完全不知今朝的事情,一觉醒来时便可能到了明天的早上。里面还开着收音机音量很大,因为从玻璃破碎的一角可以听见一首老歌的声音。难怪刚才他在忘形地大呼小叫时,里面的人却完全不知道外面的一点动静。

    “这只表可能就是他们其中一人的,那个人为了避免同室被盗所以才偷偷放到外面的苫布底下。”胡披风凭着四处流浪,多年闯荡才日积月累下来的江湖经验,做出了这样的猜测,“表的主人已自认为藏宝的事除了他自己心里知道以外,也就只有天知地知了。”

    那么黎明时分,车上仅有的两个人,有秘密的人和根本不知内情的人,必将同室操戈。因为失主一定会这么认为:自己在藏宝的时候,就已被身边的那个人把一切都看在眼里了!

    那么小的一件物体,即使猜测有人在半夜搭乘此车,也不可能便在车上找到它。

    而胡披风也认为这只手表简直就是一颗从天边飞下来的星火,却又故意要落在他的面前,让他得到……要是胡披风再神不知鬼不觉地偷偷溜下货车,将永远没有人会知道雷达表失手的真相以及它最后的下落。

    第二卷粽人战无常第五章半颗头颅

    世上怪人总遇怪事!

    在上面提到的遇宝的怪事,平常人是一辈子也不会经历得到的。怪人身在江湖,轰轰烈烈,在血腥沙场上战不死的同时也总是饿不死人,这是因为他们老是会遇到古怪的事件。

    一件事情发生得越离奇,就越让当事人有所收获。

    通常怪事才一发生,怪人们似乎早就跟这件事情定好了“天时地利人和”的条件参数而参与其中,这也许是怪的人导致怪的事发生吧。

    而一旦凑巧遇上了一件希奇古怪的事情,一个本来十分正常的人也会随着事态的发展变化,逐渐地变成令所有旁人都不可以理喻的怪种。这说的就是怪事也会使人怪的现象!

    怪人胡披风得到了金表,即使不找活干也自然已饿不死,而且,不用说他又有了条件在江湖中做一个上等的人士。

    一路所见都是荒芜的平野,和一个又一个平凡的小镇。

    小镇上见不着一丁点亮光的人间景象,好象天地之外正蹲着一只与天地同寿,口如这个天地一般巨大的庞然怪兽,忽然之间就吞没了日月与星辰,然后又猛然张开了黑得深不可测的血盆大嘴来暗示:这里已没有一个活人还在活动着。

    ——因为夜深,人人已入睡。

    披风清点了一身携带的物事,知道它们都还在。没有什么一不小心掉了出来,又将遗漏下来的。

    这时车子驶离兜光城已差不多有一百五十公里远了,披风呆在车上的时间大概有两个多小时了。

    我们的这位怪人在内心估计了一下:这辆东风车的时速,应该在五十公里左右。

    路上静得像死了一般。

    披风在叹气,不管你信不信,他连叹气的时候都满脸的笑意。

    而每当他打算了一件事情的时候,都会情不自禁地叹一口气。现在他又已经有了打算,他打算在前面不远的j国破璜城市郊溜下车子,他根本不知道东风要一直驶向何处。

    “风真的好大,距离破璜城市郊可能还有两三里吧!”披风整理了夜行衣上上下下,把一些褶子都抚得平平的。

    高速公路上一棵老树老得弯下了腰。

    这时,车上的披风灵机一动轻轻地一跳,再用手一捞就挂了上去。才一挂住,货车上面带了过来的惯性却几乎又叫他摔下来。

    他的臂弯用力把住了这棵老树的树枝,手掌也使劲抓着不敢有一点放松,那留了好长时间的长指甲可能都断了开来。

    东风一下驶得老远。

    四周静得耳朵的鼓膜都要爆炸了!

    披风引体向上的能力虽然很不赖,但也必须先悬在空中稍微地休息一下,同时再喘上几口气,等心神安定了才有所举动。

    所以,这时他在大口地喘着粗气,脸色涨得通红,脑子几乎一片空白,脊背已完全被汗水湿透了。

    不一会儿那腾空垂着的双脚,忽然紧随着上身由于向上引起的抽动动作,灵活地贴上了一截横生的树身。好象一只青蛙用它脚上的蹼一下粘住了荷塘里的荷叶,或许这个人本来就是一只从小天生在树上的树蛙。

    接着披风的身形,又像一只长期居住在树洞里面的松鼠一样开始进行活动。

    他用整个上身捧住树干,双脚也蹲在了上面,一搂又一抱,跳跃着很快地溜下树来,站在地上。

    披风现在所在的位置,是破璜城外的平野。有一处飞云风景区就在城北,距离这儿大概有半里路,那也是离城最近的一处所在了,他决定步行去那边!

    近来城北这边很不安全。因为,闹鬼——听说一个叫老苗的市民,无端见到了地底老鬼黑无常!

    但是现在的披风却根本不晓得有这些事情在这儿发生,他是外来的新加入者。

    这个新加入者有一个习惯,就是每晚过了十二点就要开始在路上面游荡,也不知目的,因为他认为人在世上走这一遭,其实很多事都是没有目的的。

    而且他还发现一个特点,越是没有目的的事,干着越是开心。

    有一句俗话——“夜路走多了,就会遇见鬼。”但是,披风听了就笑!

    今天这一个晚上,说不定早就过了12点。过了时间,他同样又来到了路上,好像不论白天黑夜他都一定在路上。

    因为,他是鹰!

    “不知道今天晚上的运气如何,是否会因为走多了夜路遇到鬼?”他在自言自语,不竟为自己的胆大而笑。

    披风很喜欢笑,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会笑。他倒不是为了庸人说的那样“笑一笑十年少”!

    他仅仅是喜欢笑。

    这时,他笑着徘徊在路上,嘴里咬着一颗烟,并没有急着赶路。

    不觉起雾了,起雾的时候世间最平静,什么动静都没有。

    却又起风了!

    “奇怪,好端端的老是起风干什么?”披风笑了笑,“莫非这就是‘阴风阵阵’?”

    雾中越走越黑,只因雾——越走,越浓。好多树叶被风卷起,在他的脚边打转儿。

    “世上人人怕鬼,却不知人才是最可怕的。有时人吓人,便会吓死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