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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u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魔染梦土 > 第214章
    “没有,没有。”兰斯干笑着,也觉得自己的声音如此沙哑难听。“只不过……昨天她找我,说是要替你报仇而已。”

    西华秦脸上露出一丝会心的微笑说道:“这像是她会干的事情,而且还有一帮帮凶的。你要小心一些。”

    兰斯觉得自己此刻脑袋开始迟钝起来,本能地说道:“我没事的。”

    “笨啊。”沧海月在旁边插嘴:“让你小心一些,是让你小心不要把夏月惹哭了,谁关心你小不小心呢?”

    “还有啊,”西华秦笑咪咪的脸上强装出一副严肃样子,一拳打在兰斯的肩膀上,说道:“不许伤到她,否则我饶不了你的。”

    “好……的……”兰斯心中感到一片混乱,救命啊——

    第四章:蓝人风波(1)

    “何子清,我决定搬出去了。你帮我用最快的速度找一间房子好吗?屋子要宽敞一点,至少有两个卧室,价格可以商量,要距离龙规学院近一点。”兰斯说道。

    何子清怔了怔,说道:“这里住得不好吗?每天又不用做饭,就有人端上来,不用洗衣服就有人替你洗,什么事情都有人伺候着……”

    自从比武结束之后,没过多久,就在欣苑明珠的盛情邀请下,从客栈搬进了欣苑明珠的府邸。

    但是,兰斯经过一天的仔细思考,仍然决定还是搬出去,跟欣苑明珠走得太近,不是一件好事。特别是在兰斯并不想卷入到什么政治的斗争之中去的时候。

    兰斯心中是想不着痕迹的,慢慢的和欣苑明珠拉开距离,淡化给别人这种他和欣苑明珠是一个派系的感觉。当然,这种做法是需要技巧的,一个不小心,反而会得罪了欣苑明珠。

    “你不去,那只好我自己去了?”兰斯威胁道:“花钱花多了可不能怪我。”

    原来,何子清身上一直都保存着兰斯和浅雨杀死旋风盗的时候,所分到的那一笔钱。

    何子清下意识地护住自己的钱袋子,其实他倒不是一个贪财抠门的人,否则就不会为兰斯和浅雨保管了这么多时间,只不过,看到别人乱花钱,他总会心里肉疼就是了。

    “好吧,算我怕了你了。”何子清无奈地说道:“刚好前两天,有个朋友托我转售一座房子,那房子据说以前是一个男爵的,是一栋单独的小楼,宽敞得很,还有一个挺大的院子,不过因为很多年没有修理,房子很破旧,所以价格也卖得很便宜,才五百个金币而已,最大的好处是位在学院区,从那里到龙规学院步行只需要一刻钟而已,你看怎么样?”

    “可是……我们需要买房子吗?”

    何子清理所当然地说道:“可是便宜啊。”

    兰斯怔了怔,说道:“可是……我们有那么多钱吗?”

    何子清肯定的点头:“当然。不够的话可以去找二王子借。要知道,那样的地点和位置,那样的庭院格局和品味,卖到这个价位简直已经是跳楼价了,绝对超值。如果不够的话,再加上我那一份好了。”

    “可是——”兰斯迟疑的说道:“我没有准备在这里多待,买下这座房子有什么用呢……”

    何子清不悦的瞪了兰斯:“什么没有准备在这里多待?你还肩负着中兴明心流的重任呢,你想去哪里?”

    兰斯想了想,无奈地叹了口气,说起来,他现在哪儿也去不了。

    不仅仅是还没有见到丹娜阿姨,不,现在应该叫西华静阿姨,更重要的是他的这个假身分把他拴在了这里,如果没有一个合适的机会,怎么脱的了身?

    “走吧!看房子去。”何子清亲热的揽着兰斯的肩膀,转头而去。

    房子确是何子清所说的看起来是一座非常古老的庭院,尽管院子大门上的漆已经剥落,但是还能隐约看出原

    本的门徽和贵族的标志,整座楼灰突突的,院子里茂密的杂草和灌木丛,足足有一人多高,几乎没有立脚的地方。

    使整个院子显得格外荒凉。

    显然是长年没有人维护了。

    兰斯皱眉狐疑地说道:“这样的房子,怎么会长年任由它荒废着?周围的那些房子,不是都住满了人吗?”

    何子清干咳两声,有些尴尬地说道:“这个……据说是因为原来住在这里的那一家人全部都得了一种怪病死的,大家都说这里风水不好,所以都不敢住进来。”

    兰斯面带嘲笑地望着何子清,露出一副原来如此的表情。

    何子清挺了挺胸膛,强辩道:“当然了,要不怎么能这么便宜。”

    兰斯在院子里转了几圈,见这楼虽然古老而且破旧,但其实非常结实,唯一的缺点是里边没有任何的家具和设施,空荡荡的,于是兰斯点了点头说道:“好吧,就是它了。”

    何子清舒了一口气,兴奋地说道:“那太好了,下午我找几个人把院子清理干净,你看要不要把房子粉刷装修一番呢?”

    兰斯无所谓地说道:“随你的便。”说完,兰斯往回走,何子清兴冲冲地跟在后面,兰斯忽然转头问道:“卖掉这房子,你赚多少手续费?”

    何子清一脸尴尬:“一点点,只有一点点。”

    付了钱,剩下的就是装修和清理工作。

    兰斯并没有请杂工来帮忙,而是和浅雨两个人兴高采烈地亲自动手。这毕竟是他们所拥有的第一个住处,勉强算得上是一个家吧。把院子里的杂草清除干净,然后清除整座楼的蛛网灰尘,单单是这些工作就花了整整三天的时间。

    房子比想象的要大得多。仅仅楼下除去一个巨大的客厅就有六、七间房子,再加上楼上,住上几十个人不成问题。

    兰斯除了上午去王宫陪着明珠王应卯,剩下的时间就是和浅雨在这里辛勤劳作。等到最后粉刷墙壁,修葺了屋顶,甚至还在院子里种了几丛花之后,整个房子就焕然一新了。

    浅雨和兰斯手拉着手,喜孜孜地望着眼前宁静而整齐的院子,心中都不由自主地产生了一种家的感觉。

    “你可以选其中一间作为卧室。”兰斯微笑着说道:“由你先选好了。”

    浅雨兴奋的发光的脸立刻黯淡下来。“你不和我一起住吗?”

    兰斯失笑起来。“是一起住,但不是睡在一间房子里。”

    “可是——”浅雨的脸上闪过一丝失望。“我们不是一直在一起吗?”

    兰斯揽住浅雨的肩头,把她拉到自己怀里,伸手抚摸着她的头发,安慰着她说道:“别傻了,你长大了,我们不可能总住在一间房子里的。”

    “为什么不可以?”浅雨亮晶晶的眼睛望着兰斯,带着一丝迷惑。“我知道……何子清大叔就总是和我们原来住的那个院子里的那个叫沉香的侍女住在一起,每天晚上。”

    “什么!”兰斯失声叫道,原来何子清还有这种风流韵事?竟然逃过了自己的法眼。天哪,竟然污染了我小浅雨纯洁的心灵。这就更加坚定了兰斯必须搬出来的决心。

    兰斯张了张嘴,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只好用严厉的口气说道:“你以后会明白的。现在就这样决定了。”

    浅雨慢慢的低下了头,将头顶在兰斯的胸口,然后兰斯听到她抽鼻子的声音,凉凉的眼泪浸湿了兰斯胸前的衣服。

    兰斯心中一软,随即硬起心肠。“我不能再迁就她了。她已经十五岁,不是小孩子了。我不知道怎么教孩子,但不能总是由着她的性子,我想有的时候必须要狠狠心吧。如果总要我在她身边才能睡着……可是我不可能总在她身边的。”

    兰斯没有说话,任由她无声地啜泣,心中一面自嘲地想道:“已经进步多了,至少现在不是又哭又闹,再加上拳打脚踢和牙咬,也没有拿出她那根木棍。”

    兰斯没有意识到,在他和浅雨相处的过程当中,他正在渐渐地融入到浅雨的生活之中,进入到浅雨的内心之中,渐渐地取代了浅雨一生中最重要的,也是唯一一个关心照顾她的人——她的父亲。

    这个过程是不知不觉地产生的。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兰斯才能够获得浅雨无条件的信任,并且在浅雨心中有这种权威感,使得浅雨对于兰斯的话越来越多服从和更少的反抗。

    门口一阵敲门声把两个人惊醒:“叶惊雷公子在吗?”

    兰斯急忙拉着浅雨,走到院子前面打开院门,见到一个穿着奇异服饰的男子。短袖圆领对襟上衣,却露着一截胸脯,下半截的裤子看起来更像裙子,却又到膝盖就行停止。

    那男子见到兰斯,恭敬地行礼说道:“伯爵大人听说叶公子乔迁之喜,特地派小的前来恭贺,送上几件旧家具,看看叶公子用不用的上。伯爵大人说道,要是用不上的话,就扔了吧。”

    兰斯怔了怔问道:“你们家伯爵大人是谁?”

    那男子说道:“是廷玉山伯爵。”

    兰斯这才恍然,不是说廷玉山是天族的首领吗,这男子身上穿的奇装异服应该是天族的民族服装吧?

    兰斯回头向那男子背后望去,在这院门前面宽阔的大街上,满满的塞满了半条街道的家具,从椅子,桌子,沙发,床,一直到那些小的摆设,古玩甚至连茶杯茶碗无不具备。看起来干净整洁,连一丝划痕都没有,哪像是用过的旧物?

    兰斯说道:“贺喜吗,我心领了,至于这家具我不能够收。我看你还是搬回去吧。”

    那男子说道:“爵爷早就料到叶公子会这样说。爵爷让小的禀报叶公子,这都是些旧家具,不值什么的。原本是爵爷在用的,最近装修,就淘汰下来,也没地方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