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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u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女人,天生是尤物 > 第9章
    余女士的令嫒现在不是也穿了耳孔乎,务请严重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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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耳朵的灾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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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女士又曰:“在学校里受尽同学的讥嘲:‘乡下人上课戴耳环!’后来上中学,因学校规定不准戴,因之一直到现在,我始终不戴耳环,但是此疤在耳朵上不能消失,像在我心上不能消失一样。”

    “时尚”的力量,真是大矣巨矣,而且也有点莫名其妙,我想余女士年纪不大,而又偏偏的碰上那个不准戴耳环的“美的反动时代”,可谓运气不佳。君不见现在又流行戴耳环了乎?几乎无人不戴,连幼稚园的小学生,都被穿得血流如注。说到此处,真是时代不同,现在女孩子们进步得多了矣,我的邻居有一个小女儿焉,年约六岁,在幼稚园读大班,其家长于上月特地请了一个硬心肠的女人穿之,我在侧考察,不觉心惊肉战,以为她定要大哭一场,却料不到该小女孩乖乖的像嘴里含着巧克力糖,一针下去,不但不哭,面部反而严肃得跟正在加冕的女王一样,连哎哟都没有。后来一不小心,竟然化脓,但迄今为止,她仍哼都未哼一声。咦,你说这年头怪不怪哉。从前女孩,要到十七八岁才知打扮,而今女孩,会说话便知打扮矣。余女士如果有兴趣,不妨到左邻右舍察访察访,准吓一跳。

    其实,我想根本用不着左邻右舍察访,仅只在令嫒身上,便可有惊人发现。

    余淑英女士又曰:

    “事隔三十年,我的大女儿,她就读铭传女子商业专科学校,她问我:‘妈妈,同学们都穿耳洞,戴耳环,请你也替我穿吧。妈妈,台北市最流行的玩艺儿呢,你不是也穿过吗?’我不觉呆了。”

    余女士之所以发呆,是由于没有学问之故,假如有柏杨先生的学问,恐怕连眼皮都不抬一抬。盖女孩子为了美,不要说穿耳孔,更可怕的怪事都敢去干。其中有道理乎?当然有道理焉,那就是令嫒那一句“最流行”三字;人家都穿耳,我也穿之;人家都描眉,我也描之;人家都缠足,我也缠之;彻头彻尾一窝蜂。西藏有一种牦牛,凶猛蛮横,连老虎都不怕,每逢外出,成百成千,成群结队,由一老牦牛领导。它东,则众牛东之;它西,则众牛西之,从没有一个家伙问问底细的,一旦它失足栽下悬崖,全体也都照栽不误,你说它们可怜乎?它们还说女人可怜,盖女人对美的盲目,比群牛对老牦的盲目更甚。

    余女士接着曰:“我想阻止她,没有成功,偷偷叫别人(花钱上所谓美容院)去穿。结果耳朵发炎,烂了快两个月,耳朵洞因此也塞满。我想她一定因此罢休,我的天,谁知道她一天返家,把头发盖在耳朵上,我觉得很奇怪,仔细一看,原来又有线穿着,的确伟大。”

    其实在自残运动中,穿个耳孔算啥。柏杨先生年轻时,正逢载湉皇帝坐龙廷,有些太太小姐们为了使脚更小,竟亲自动手用碎磁片在自己的脚趾脚心上猛割,一面猛割一面哀号,一面哀号而仍一面猛割,家人邻居围观,啧啧赞叹之声,可闻十里;盖痛苦不过一时,可夸耀者终身也。辛弃疾先生有《念奴娇》词曰:“闻道绮陌东头,行人曾见,帘底纤纤月。”山西大同一带,每逢新年,有小脚展览会,家家在大门悬挂布帘,妇女坐在布帘之内,在布帘底下露出她那已腐烂成肉干的“纤纤月”臭脚。称之为“纤纤月”者,因骨折之故,非弯如月,弯如弓不可也。由男人评为“金莲”,评为“盈握”,比现在在耳朵上穿个洞,更不可一世。

    余女士最后曰:“我每天下班的时候,一定要经过博爱路一带,首饰摊林立,顾主穿梭不绝,我曾看见一位太太,年纪比我大得多,也照样站在首饰摊边,被卖首饰的小姐,拧着耳朵,用手搓着,然后用针穿进去,待完毕后,老人家勉强扮着笑脸对围着的人说:‘一些不痛,一些也不痛!’真的吗?她自己知道,我也知道。我也曾看见一个妇人带了两个女孩子,大概五六岁的样子,也替她们强制执行。”

    上了年纪的人硬赶时髦,为了爱美而发疯,谓之“老来俏‘,柏杨夫人虽然高龄,同样有这种毛病,上个月也穿了耳孔,不足怪也。盖穿耳孔不比奇装异服和抹脂涂粉,只增其美,不增其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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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耳朵的灾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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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特别介绍电影明星沙沙嘉宝女士一句话,她曰:“年轻的太太要有诱惑其丈夫之术。”这术是啥?沙小姐曰:“我每天晚上上床,都是一丝不挂,而只戴耳环。”呜呼,她真是杨玉环女士的忠实信徒,对一个妻子而言,穿啥戴啥,无不碍手碍脚,只有耳环例外,灯下看美人,越看越美,此中有了不起的学问,不可言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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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胫链之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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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洋女人有一种毛病,不但影响其腿的美,简直使全身的美都受影响,那就是她们的汗毛太多,汗毛孔也太粗。前年(一九五九)在美国有玉女之称的电影明星伊莉莎白·泰勒女士,经过香港,围观者甚众,一致评曰:“美是绝美,无可挑剔,只是汗毛太多太粗,不像玉女,而像毛女。”这句话不是一人之言也。

    洋大人一过二十岁,男的便拼命长胡子,女的则拼命长汗毛,汗毛实是洋女人的顽强大敌,化妆品中惟一对中国女人无用场的,就是剃腿毛的小刀。面对着汗毛众多的洋女,不小心细看,还以为她们穿着毡袜子哩。然怪也就怪在此,愈长则愈剃,愈剃则愈长,恶性循环的结果,“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便是咏西洋女人汗毛之诗也。而中国女人却是另一个境界,中国男人腿上长毛的已不太多,女人腿上长毛的更寥若晨星,君不见,那个太太小姐的腿,不是光光滑滑,温润如玉乎?仅这一点,洋女人再狠,都狠不过中国女人。

    和耳环、项链同样道理的,足踝也有链焉,我们姑称为“胫链”,一个女人如果有一双没有毛的美丽小腿,而又惟恐怕别人不注意时,戴上胫链,是三十六计中第一等妙计。盖脚白如霜,胫纤盈把,有一条小巧的金玉链条套在小腿之下,足踝之上,烘托得其脚其胫,更加娇艳,逼得男人大兴摸之、捏之、握之的遐思。呜呼,这种饰物,乃使人患高血压的饰物。

    女人戴耳环时,定是戴一对,你见过有谁戴一只的乎?独胫链不然,却是只戴一只,很少左右开弓戴一对者,这是属于何种奥妙,我们就不知矣。大概古时候和耳环一样,也是成对成双,且当中还有一链相连,和现在监狱里杀人犯戴的脚镣一样,惟一不同的是:囚犯是被动的戴,女人是自动的戴也。

    胫链实际上最为性感,至少比那专门在乳沟处晃来晃去的项链要性感。罗马时代,只有处女才准戴之,结婚之日,始将当中的炼弄断。当帝国衰微时,汉尼拔将军曾顿兵城下,据说指名要当时最美貌的安娜公主当面和谈,交换条件是不破城而入。罗马那时毫无办法,只好要命不要脸,派安娜公主前往,前往之后发生些啥事,用不着说啦,反正公主返回之后,初时还不觉得什么,可是等到看见自己的胫链已断,不禁羞愤交集,自杀而死。真正宽衣解带并没啥了不起,而象征性的胫炼,却有如此大的冲劲,教人肃然起敬。

    不过问题又说回来,任何装饰品都是配角,如果主角嗓子发哑,配角唱得再好都没有用,柏杨先生曾见一个女人戴一闪闪发光的胫链,其链甚美,可是她阁下的那小腿却未免太巨,加上其脚太肿,其浑身的肉又太多,不由赶紧闭起眼睛,无他,只是看不下去罢啦。

    呜呼,胫链乃专门勾引男人胡思乱想之物。不过,如果有本钱,固可把男人勾倒勾昏;如果没有本钱而硬勾之引之,就有十三点之嫌。

    中国女人之硬往外露大腿的作风,其勇敢程度,令人咋舌,西洋女人要想超过膝盖,比当年搞妇女参政运动都要困难,美国女孩子仅不过想露一点点而已,便闹得校长发气,学生罢课,美联社发专电。如果企图跟中国女孩子一样,再往上露,真不知要闹成啥样子也。

    还有一点是西洋女人吃亏之处者,她们穿的是裙子,窄裙也好,宽裙也好,底摆整整齐齐,要提高便不得不全体提高。于是,提高的结果,“四角裤”代替裙子,闯关而出。四角裤者,比三角裤多一个角,虽形式四四方方,而其长短则与三角裤一样。于是,下自足踝,直线上升,直抵盲肠,整个玉腿,全部裸出。好吧,你说,哪个男人受得了吧?想当年刚果共和国便是被这种四角裤搞得天下大乱,奸淫烧杀,惨绝人寰。黑人大兵对前往采访的合众社记者曰:“那些白种女人都是贱货,整天露着大腿,勾人上火,有机会当然放她们不过。”这就是四角裤惹出的奇祸。其实,凭良心说,不要说是刚果,便是有五千年文化的中华民族,见了四角裤,不雄心勃勃者几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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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胫链之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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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柏老按:“四角裤”是我老人家发明的,十年之后,洋大人名之为“热裤”,以示看了它,男人心里热得难受,于是“四角裤”覆没。)

    这也恰恰的是洋人差劲的地方,裙子非盖住膝盖不可,是“不及”;四角裤索性露个彻底,是“过之”。不如中国女人只在旗袍旁边开一个高高的叉,来得迷魂阵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