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无爱不欢20(4)

    ---------------

    他一直在问,芬娜,你想要什么?我一定尽我所能给你。

    我要的,他已经给了。

    是的,我只要一个男人的爱情。这就足够了。

    如果有,那么,唯一的是我没有成为他的妻。

    是的,我想有一个红本本,那上面是两个微笑的人,因为相爱而结合,我希望能做他的妻,哪怕一天。

    我怕自己等不到秋天了,夏天来了,我还能活到秋天吗?

    在那个夏天,我一直在乞求佛能让姚小遥好好生活下去,如果有来世,我和他再相爱,不过那时,我们一定要早早相遇。

    警察来时,带来了两样东西,一样是逮捕证,一样是结婚证。

    姚小遥投案自首了。他说,芬娜,我想换得自由,我想要一张结婚证,我要和你结婚。

    那时,我已经激动得说不出话了,我的全身根本就动不了了,但姚小遥抱着我时,我有一样东西从眼睛里自由而快乐地流了出来!

    芬娜,我的妻。

    这是我在人世间听到的最美丽的一句话。

    小白,你说我是不是很幸运的女人……

    我听不下去了,只觉得眼泪如雨一串串落下,亲爱的芬娜,没有人比你更懂得爱情,没有人比你更像一只蛾子一样扑向了火,你用爱拯救了一个男人。

    收到那盒录音带后,我去了上海的监狱。在那里,我再次见到姚小遥。

    他还是那样干净而寂寞的男子,见到我,他笑了一下,然后他求了我一件事。他说,你一定有芬娜小时候的照片,就是十六七岁的时候的,我想要一张她的照片可以吗?

    我答应了他。

    那张照片是芬娜学生证上的,二寸黑白的,恬静地笑着,我想,那是最初的周芬娜。

    亲爱的芬娜,祝福你在天堂里过得好。

    从前,我一直不明白像《还珠格格》这么俗的电视剧怎么会这样火?当然,还有海岩的一个又一个火爆到没法收场的爱情悲剧。

    之前我遇到这种电视剧就会转台,因为太哗众取宠,无非是想骗骗那些还对爱情抱有幻想的人们,但偶尔我无聊坐下看过几集便一发而不可收,也常常泪眼蒙眬起来,按说真是没有道理,千帆过尽看透繁华的人还被这样打动,一定有它不俗的地方。

    你去看——《还珠格格》的忠贞与缠绵,尽管我不喜欢那些演员夸张的表演,但是丝毫不影响我欣赏他们对爱的那份执著。小燕子的敢爱敢恨,提的起放的下,不管心里有多苦。永琪的为爱低头,看起来那么辛酸。紫薇的生死相随,尔康的为爱求生,晴儿和萧剑的天涯相隔,心始如一……都让我一次次流泪,一次次的为爱击节。到最后,虽然亦是大团圆的结尾,但是并不影响我喜欢了这个俗到让人快无法忍受的电视剧。是因为,现实的我们已经快对爱情绝望,甚至不再相信有那样纯美的爱情,而琼瑶给了爱情一份凄美感,我们所陶醉的只是一种感觉。一直不明白,琼瑶外婆为什么几十年能常盛不衰,别人都倒下去了只有她还一枝独秀,用过的演员成了昨日黄花而她还娇艳。到今日我方才明白,她给我们下了一种叫做爱情的毒。那副爱情毒药里,写满了缠绵、忠贞、痴情,当这些缠绵、忠贞、痴情正在一步步远离我们的时候,偶然出现的一个爱情忠贞者会让我们感动得涕泪狂流,比如周芬娜。

    这样的一个女子,却这样臣服于爱情,把一个花花公子变成了爱情圣徒,从而使我相信,爱情是需要那种疯狂与付出的,它需要那么孤注一掷,需要我们血拼它,一次购清。所以,翻看陆小曼与徐志摩的情书时我一次次落泪,他们实在有血拼和鱼死网破的劲头。甚至不顾一切,甚至忘乎所以地投入了所有,面对千夫所指亦是没有给自己留一条后路。

    爱一个人,不能左右逢源,断了后路才是真的,为了爱舍弃一切也在所不惜,这样的情节常常出现在琼瑶和海岩的作品中,所以,我们一感动再感动,《玉观音》中对爱情凄艳绝美一路追随,终于让我明白了一件事,爱,只有全身心地投入了,只有有一颗血拼的心,才会走向完美。

    没有人不渴望得到一份完美的爱情,没有人不希望自己的爱情美丽如童话。但李碧华说的好,我们一直以为爱情是两只蝴蝶,最后才发现那不过是苍蝇或别的什么昆虫。

    想起这句话时,我的心不由一阵寒凉:顾卫北,你辜负了我。

    ---------------

    无爱不欢21(1)

    ---------------

    两个人划着船穿过一条又一条水巷,谁也不愿轻易打破这宁静,只有水声和月色掺进来,让人以为是天上人间。

    戴晓蕾成了京漂族中的一员。

    她不愿意回到哈尔滨,而是留在北京一个人漂,芬娜的死对她的打击很重,她说没想到芬娜是这么一个重情重义的女子。

    那时她和另一个拉小提琴的女孩子程程同租了一套两室一厅,每人每月负担800元,程程的主要经济来源是在那些五星级的酒店大厅演奏。程程也是北漂,来自四川音乐学院,说演奏是好听的,用她的话来说就是卖唱,她最终成了瞎子阿炳一样的靠一把胡弦吃饭的人。

    戴晓蕾和同屋的程程很快成了好朋友,两个人都是一肚子心事的女子,都属于那种新贫族,有了钱就挥金如土,没有了就吃方便面。

    程程最值钱的东西就是手里的乐器,那是她生存的基础也是她最后的精神寄托,她常常在白天蒙头大睡,夜晚降临时她才开始进入自己的角色。那时,戴晓蕾去做了一个调酒师,她说,从前,寡淡久了,现在,想过一种活色生香的生活。所以她们的被子永远是堆在床上的,桌子上的化妆品永远是乱七八糟的,屋里的小物件居然会有骷髅,一进她们的屋子就有浓浓的脂粉气和堕落气,她们听的音乐是原版的英文歌,有猫王和恩雅的,中国的原创音乐她们偶尔也听,只听齐豫和朱哲琴。

    她们的生活是颠倒是非的,是黑白不分的,可是她们是无奈的。她们散乱的就像戴晓蕾用过的一支又一支的美宝莲口红,什么色也用不长久,可是,依然是她最爱的牌子。她们偶尔也去三里屯酒吧,程程和那里的人仿佛都认识,她好像和全世界的人都认识,戴晓蕾和她去了很多次,都会喝得不省人事了回来,不过钱是不用掏的,因为程程有本事让世界各国的男人慷慨解囊。戴晓蕾想,程程真不是个简单的女子,在程程喝多了酒之后总是她照顾她的,这时程程总会胡言乱语,说的话中英文都有,叫的人名也是一会迈克一会杰克的。有一段时间戴晓蕾把家里用的杯子都要用84消毒液进行消毒,她总担心程程会染上艾滋病。有一次她们两个都喝多了,程程和她说起了往事,说自己的初恋,说和多少男人睡过觉,戴晓蕾也说了陈子放,程程听到这就替她惋惜,你真傻了,真还以为有爱情呀,要是我,搞一个处女膜给自己贴上,不过一百块钱啊,你以为那东西多值钱啊。

    戴晓蕾说总觉得那是欺骗,而爱情是不能欺骗的。

    程程一听又气了,有什么重要?你大脑没什么毛病吧?有钱就能有一切,钱能换来爱情。我们要是有钱何苦住这种地方,我们要是有钱就不用赶着去买打折的衣服了,我们要是有钱就天天去他妈地吃喝玩乐夜夜笙歌,何苦拉曲子让人家听?我们要让她们拉给我们听!程程越说越兴奋,到最后脸都有点变形了,所以我就跟外国人睡觉,就跟他们要钱,外国人出手真大方,也痛快,事后散伙,谁也不欠谁的,有什么不好?戴晓蕾说,那你嫁个外国人不得了?程程说,我受不了他们的狐臭。说完两个人笑倒在沙发上。戴晓蕾想,程程活得多轻松啊,她想,真是猫有猫道,她没有什么权利说程程过得不好,至少她身上的名牌还是她买不起的,至少,她还能不花钱带她到三里屯泡上半宿。

    戴晓蕾就是在这种状态下认识的查理。查理是个高高大大的美国人,白色的皮肤配上金黄色的毛发显得生猛生猛的,但是人家有钱,一个人住一套特别好的房。五星级的房间并不是谁都能长期包着的,可是查理就能。他在北京有公司,每年来北京看一两次,这次来他遇上了戴晓蕾。戴晓蕾是在大厅里陪程程拉曲子时注意到的查理,别人听程程拉曲子只是附带着的,是可听可不听的,一边聊天一边若无其事地听着,那曲子仿佛是附庸风雅的,是调节情调的,没有人注意她到底拉得好还是不好,没有人听得出来她的音到底准不准。

    然而查理不同。

    查理好像很懂,而且在程程拉曲子时,他一直在盯着戴晓蕾看,她也就看着他,面带微笑,似乎是想和查理要表白什么的,她想这外国人能懂她?所以那眼神里是有一种看不起的,可是查理不管。他喜欢她的浅笑,这喜欢是直截了当的,是顺水推舟的,也是顺理成章的。喜欢是先从她古色古香的中国服装开始的,她穿了杭州的丝绸,上面绣了一大朵莲花的,她的头高高地纶起来的,更显得身材的高挑。他看她第一眼的时候就喜欢上了她,确切点说是爱上了她。对查理而言,爱一个女孩子只是刹那间的感觉,不需要天长地久的,天长地久还有什么意思呢,那是要将所有的爱磨掉的。如果两个男女结婚十年还没有分开,也不再是爱了,而一定是情在里面的,爱有欲望,有激情,情是细水长流的,是在柴米油盐中的。